离职后中级会计报考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盖章地点及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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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盖章
若离职前有工作单位,需前往原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这是最直接的证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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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社区/村委会盖章
若已离职且无工作单位,部分地区允许在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并盖章,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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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与考区一致(如考区为北京,则需北京社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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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以当地财政局或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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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证明途径
部分地区可结合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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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学历证书毕业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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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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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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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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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伪造或虚报工作年限,否则影响证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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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财政局或考区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