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调以人民生命安全为核心,通过源头防控和多方协作实现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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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将安全置于生产活动的首要位置,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追求效益。这一原则要求企业优先保障人员、设备和环境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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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注重事前风险防控,通过隐患排查、安全培训、技术升级等手段降低事故概率。例如,建立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阻断事故发生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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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整合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方力量,形成全链条管理。包括强化法律法规执行、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鼓励公众参与举报等,构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网络。
这一方针是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石,需全社会共同践行,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