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峰因不同案件被判刑的刑期从十个月到十五年六个月不等,具体取决于犯罪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例如,他因抢夺罪被判十个月,受贿罪被判三年半,金融诈骗罪被判十五年六个月,而职务侵占罪则被判六年半。以下是详细分析:
- 抢夺罪判刑十个月:2018年孙峰抢夺他人财物,虽未得逞且退赔获谅解,但因是累犯被从重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受贿罪判刑三年半:2017年孙峰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超百万元,因退赃并认罪获从轻处罚,最终被判三年六个月。
- 金融诈骗罪判刑十五年六个月:2023年孙峰作为银行行长诈骗8700万元并外逃,归案后因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
- 职务侵占罪判刑六年半:2001年孙峰因偷税和职务侵占罪被累计羁押六年多,最终妥协认罪获刑六年半,实际刑期已接近服满。
总结:孙峰的刑期跨度大,法律根据其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作出相应判决。公众需引以为戒,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