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曙被免职的主要原因是涉嫌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失职,具体包括在任职期间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存在管理疏漏等问题。
- 违反组织纪律:程晓曙在担任职务期间,被查出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例如未严格执行上级指示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组织对其信任度下降。
- 工作失职与管理问题:在其负责的领域内,出现了明显的管理漏洞或决策失误,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正常推进,甚至可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或损失。
- 调查与问责结果: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认定其行为不符合职务要求,最终依据规定作出免职处理,以维护组织纪律和公共利益。
这一事件提醒公职人员需严守纪律、恪尽职守,同时也反映了监督机制的严格性与问责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