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目前共有53个乡镇,包括47个镇和6个乡,分布在7个市辖区、1个县和3个县级市范围内。这些乡镇是长春市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承担着农业、生态和特色产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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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分布
- 市辖区: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共辖35个镇和3个乡。
- 县级市: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原农安县已撤县设市)共辖12个镇和3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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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类型与特点
- 镇(47个):如合隆镇(农安县)、米沙子镇(德惠市)等,多为经济较强、人口较多的区域,部分镇已纳入长春都市圈发展规划。
- 乡(6个):如胡家回族乡(九台区)等,通常人口较少,保留更多传统农业或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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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与定位
- 近郊乡镇(如富锋镇)逐步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发展制造业或物流业。
- 远郊乡镇以农业为主,如榆树市的弓棚镇是吉林省重要产粮区。
长春市的乡镇数量可能随区划调整变化,建议通过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数据。合理规划乡镇资源对促进长春城乡协同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