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振兴局作为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的组成部门,肩负着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职责。以下是该局领导分工的详细说明:
1. 主要职责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 制定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 协调解决“三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
-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2. 现任领导及分工
根据最新信息,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的领导分工如下:
- 局长:李希信,负责全面工作,领导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 常务副局长:张传忠,协助局长工作,重点负责具体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
- 其他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分管不同领域的乡村振兴工作,如产业振兴、生态保护、人才引进等。
3. 重点领域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在以下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 产业振兴: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 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 人才引进: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吸引和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 文化振兴:传承和弘扬乡村文化,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4. 未来发展方向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将继续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通过以上分工与职责,山东省乡村振兴局正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山东乡村的繁荣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