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杨延东因受贿3698万余元及隐瞒境外存款500万元澳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案件成为高校反腐典型。
-
案件核心事实:杨延东在1999年至2018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并通过他人将500万元人民币兑换成澳元存入境外账户且未申报。
-
违纪违法情节:除受贿外,其行为涉及对抗组织审查、违规经商、设立“小金库”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
司法审判结果:2019年9月案件由营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其11年有期徒刑。
高校领导干部需以案为鉴,严守纪律底线,强化权力监督机制,避免“象牙塔”沦为腐败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