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以保持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以下是详细的解释和相关信息。
继续教育的频率
每年一次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这意味着初级会计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证后的第一年不需要。
学分要求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学分有效期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继续教育的形式
多种学习方式
初级会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包括参加面授培训、在线课程、网络学习、参加会计相关考试等。
面授和在线学习
面授培训包括培训课程与研讨会、企业内部培训等;在线学习则利用互联网和在线学习平台进行。
继续教育的具体时间
年度时间范围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具体时间安排因地区而异,通常在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不同地区的具体起止时间略有区别,需要以本地区政策为准。
逾期处理
部分地区允许补学往年的继续教育,但超过一定年限可能无法补学。建议及时关注当地财政部门的通知,确保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初级会计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以保持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初级会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包括面授和在线学习。具体的学习时间安排因地区而异,建议及时关注当地财政部门的通知,确保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哪些条件?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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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参加继续教育前,必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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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分,其中专业科目的学分一般应占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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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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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形式:可以选择在线学习与考试、参加会计培训学校、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发表会计类论文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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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登记:完成学习后,需要进行学分登记,确保学分得到认可。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有哪些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如下:
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规定,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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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通识知识:
- 会计职业道德
- 会计法治
- 会计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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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核心知识:
- 企业财务会计
-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
- 农村会计
- 管理会计
- 内部控制
- 财务管理
- 税收实务
- 会计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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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拓展知识:
- 可持续信息披露
- 审计基础
- 金融基础
- 财经相关法规
- 其他财会热点
继续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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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
- 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人员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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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教育:
- 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教育培训。需提前向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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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继续教育:
- 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升级并通过考试,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通过相关考试科目等,可视为完成继续教育。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如下:
- 开始时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常在每年的3月份开始,集中在9、10月份,直至12月份。
- 截止时间:部分地区如湖北、天津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3月15日和2025年2月15日,具体截止时间请以当地财政部门通知为准。
- 学习周期:继续教育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会计人员需在此期间完成相应的学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