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害品等,这些物品因危害公共安全被严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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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及械具类
包括军用枪(手枪、步枪等)、民用枪(气枪、猎枪等)、仿真枪及配套子弹,警械、电击器等也属违禁范畴。 -
爆炸物品类
涵盖弹药(炮弹、子弹)、爆破器材(炸药、雷管)、烟火制品(烟花、爆竹)及其仿制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
管制刀具与器具
如匕首、三棱刀、弹簧刀、弓弩等符合特定刀刃长度和角度的刀具,陶瓷类刀具若达标同样禁止。 -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包括压缩气体(氢气、甲烷)、易燃液体(汽油、酒精)、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及遇水燃烧物(金属钾、钠),氧化剂(双氧水)亦在列。 -
毒害品与腐蚀性物质
氰化物、汞(水银)等剧毒物质,以及强酸、强碱类腐蚀品,均可能对人体或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遵守相关规定可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出行前务必核查物品清单,避免误携违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