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4月13日秦皇岛卢龙县“4·13”重大船舶倾覆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如下:
一、刑事处理
-
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
事故船舶所有人李大海、驾驶员张臣等6人因非法运营、违规载客被批准逮捕。
-
其他5人(如旅行社负责人、无资质导游等)因相关违法行为被取保候审。
-
二、公职人员问责
-
主要责任人
-
卢龙县委书记张志明、县长于忠林被诫勉。
-
秦皇岛市政府分管市海洋和渔业局的副市长高向阳、分管市林业局的副市长郭建平被批评教育。
-
-
其他相关责任人
-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名副县领导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
-
刘家营乡党委书记胡劲松、乡长孟庆军因失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三、事故性质认定
该事故为个人使用“三无”船舶非法运营、违规载客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已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