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低于100股的交易规则如下:
一、卖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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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卖出
卖出时必须一次性全部卖出,不可拆分。例如持有250股时,只能卖出250股,不能单独卖出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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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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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创业板 :卖出时不足100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且申报数量需为100股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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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 :卖出时不足200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200股以上部分可1股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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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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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卖出 :通过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公司系统委托,可指定数量(不强制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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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 :开盘/收盘时段以市价卖出任意数量(不强制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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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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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 :零碎股交易可能产生较高费用,且价格可能低于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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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限制 :A**场股票买入需100股整数倍,零碎股交易不支持。
三、操作建议
若需卖出零碎股,建议提前咨询券商是否支持特殊处理,或选择在交易活跃时段委托卖出以降低滑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