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传销难以被抓捕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四点,涉及组织特性、执法难度、法律界定及社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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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隐蔽性强
新型传销常以合法商业活动为幌子,采用网络化、多层次结构,成员分散且流动性大,通过“一对一培训”“集中授课”等方式实施洗脑,导致警方难以锁定核心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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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与多部门协作困难
传销活动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需协调工商、税务、治安等力量联合打击,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权限存在壁垒,增加了行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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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与法律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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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 :传销组织销毁证据(如申购单、汇款单),且洗脑后的成员拒绝作证,导致立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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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标准严格 :《刑法》规定需30人以上且层级达三级以上才构成犯罪,而基层参与者常因未达标准被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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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资源与地方保护主义
部分地方因保护本地经济或对传销危害认识不足,存在执法宽松现象。传销组织利用“宏观调控”等话术误导受害者,降低其配合执法的积极性。
建议 :受害者应保留转账记录等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上级部门举报;若警方不作为,可通过媒体曝光或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