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级别为 正厅级 ,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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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与级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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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成立时为副厅级机构,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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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机构规格提升为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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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部门决算显示其仍为正厅级单位,内设11个行政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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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与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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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省级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省机关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包括省直机关后勤、资产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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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下单位如省级住宅服务保障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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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现行政级为正厅级,其职能和机构设置沿革均体现这一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