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农合政策规定,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处理及退费情况如下:
一、个人账户资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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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承余额
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余额,可依法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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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用途
政府补贴部分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不可继承。
二、退费条件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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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间去世
若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期内正常缴纳费用但去世,其亲属可申请退还已缴费用。具体金额根据缴费时间和政策计算,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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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退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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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同时参加新农合与其他医保类型时,可保留一种并退还重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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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错误 :因系统故障导致多缴或误缴,提供银行流水可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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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缴政策人群 :如五保户、特困户等误缴费用,可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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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丧葬补贴
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除退还未领完的保险金外,还可获得800元丧葬补贴。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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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由当地人社局管理,与医保账户资金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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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者,仅退还个人账户及政府补贴,无额外丧葬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