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新农保人去世后,其待遇领取情况需根据参保状态和地区政策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个人账户待遇
-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若参保人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即去世,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利息)可依法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 若已开始领取养老金后死亡,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
政府补贴处理
不同地区对政府补贴的退还政策存在差异:
-
部分地区将政府补贴纳入退还范围,与个人账户余额一并支付;
-
部分地区仅退还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贴不予退还。
-
二、其他可能待遇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若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去世,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
一般地区:4000元丧葬费 + 4000元抚恤金;
-
部分地区:800元丧葬补贴 + 本人2个月基本养老金(按当地标准计算)。
-
-
特殊群体保障
- 若参保人系退休人员,部分地区会将丧葬补助金标准调整为生前2个月基本养老金或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的2倍。
三、注意事项
-
申请材料
遗属需携带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或村委会申请。
-
与其他保险的衔接
若同时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选择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或基本养老金中的一项。
-
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金额和待遇标准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新农保人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且部分地区提供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地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