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毕业或死亡
取消学籍的手续需根据具体原因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正常学业结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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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或升学
学生完成学业后,学籍自动转为"毕业"或"在读"状态,无需主动申请注销。学校会保留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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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
学生转学时,原学校需将学籍档案转至转入学校,原学校保留电子档案备份。
二、主动申请注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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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学生需向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学籍注销申请表》,并附上身份证、成绩单、缴费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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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可能涉及额外步骤或费用。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在学信网将学籍状态更新为"退学"或"注销"。
三、特殊情况处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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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学生死亡后,学校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请教育部门注销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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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合并/撤销
学校合并时,学籍档案移入新学校管理;学校撤销时,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单位。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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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法直接操作 :学籍注销必须由学校统一提交申请,学生需配合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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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学校需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归档或移交档案,确保档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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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信网更新 :学籍注销后,学信网将显示"退学"或"注销"状态,影响后续学历认证。
建议办理前咨询学校教务处,确认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