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通常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 户籍科 负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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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政审表需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盖章。若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一般仍以户籍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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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需携带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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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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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政审 :由户籍地派出所主导,但最终决定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等联合审核,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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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场景 (如公职录用):可能涉及居住地或工作地派出所,但户籍地派出所是主要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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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政审需审查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公安机关户籍科是执行此类审查的法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