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需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 应届毕业生档案通常存放于原专科学校,填写学校名称即可;
- 已就业且单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如国企、事业单位),填写就业单位名称;
- 未就业或单位无档案管理资质,档案一般转至户籍地人才市场,填写对应人才市场全称;
- 已录取但未入学的考生,档案可暂存原学校或户籍地教育局,待入学后转至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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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处理
若尚未离校,档案由原专科学校保管,填写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名称及地址。部分学校会在毕业时将档案统一转至生源地人才市场,需提前与学校确认。 -
已就业考生的填写规范
在国企、机关等单位就业的,档案由单位接收,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全称;私企或灵活就业人员需将档案托管至就业地或户籍地人才市场,填写托管机构详细地址。 -
未升学或待业状态的档案去向
未考上本科且未就业的,档案默认退回户籍地市/县级人才服务中心,填写该机构全称(如“XX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
特殊情况的注意事项
- 若档案暂存原学校但需提前调档,需联系本科院校获取调档函,并填写本科院校指定接收地址;
- 师范类考生档案可能需填写教育局名称,需咨询原专科学校或当地教育局。
填写前务必与原档案管理单位、本科院校招生办核实地址全称,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档案转递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