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制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各地财政部门通知,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办理要求如下:
一、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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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实行告知承诺制
新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需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提交“告知承诺”申请,不再区分“普通机构账号”和“自贸试验区机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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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机构备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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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监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存量机构,需在2025年5月31日前补充完善基本信息和材料,财政部门将核发“普通机构账号”并补发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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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取消审批前已取得许可证书的机构,无需重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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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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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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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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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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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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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1名主管人员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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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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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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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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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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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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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交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文本等。
四、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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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提交
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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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电子或纸质许可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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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调整 :若经营范围未含“代理记账”,需先向工商部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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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合规 :需定期接受监管部门检查,确保业务规范运营。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统一要求与地方性规范,建议申请机构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