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之声》属于音乐剧,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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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定义与分类
音乐剧是融合音乐、戏剧、舞蹈的舞台艺术形式,其核心特征是通过通俗唱法(非美声)讲述故事。根据表演形式,音乐剧可分为叙事音乐剧(如《音乐之声》)和音乐喜剧(如《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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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之声》的创作与地位
该剧由理查德·罗杰斯和奥斯卡·汉默斯坦二世合作创作,是音乐剧“黄金搭档”的封山之作。自1959年首演以来,全球累计演出超4000场,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被公认为“全球最受欢迎的音乐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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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类型归属
《音乐之声》属于叙事音乐剧(Book Musical),以剧情为主,通过歌曲和舞蹈推动故事发展。其音乐风格通俗易懂,符合音乐剧以大众化表演为特点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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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性与影响
剧中经典曲目如《Do-Re-Mi》《雪绒花》等,成为全球文化符号,被收录进英语教科书,推动音乐剧艺术普及。
《音乐之声》明确符合音乐剧的创作特征、艺术定位及历史地位,是音乐剧领域的代表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