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修改决定,并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在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新增了多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新增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
修订后的《会计法》在第二条明确增加了“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一条款进一步强调了会计工作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未来会计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第八条新增一款,规定“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一修改旨在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提高会计信息处理效率和质量。
三、明确会计核算范围
修订后的第十条将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合并,明确了会计核算的具体范围,包括资产的增减和使用、负债的增减、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增减,以及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这一调整有助于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强化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第二十条第二款被修改为:“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明确要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必须执行。这一修改旨在加强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军队会计制度的特殊规定
第八条新增一款,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抄送国务院财政部门”。这一条款体现了对军队会计工作的特殊管理要求,确保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总结
本次《会计法》的修订,聚焦于提高会计工作合规性、真实性及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强化了会计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这些新增内容不仅为会计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