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必须具备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必备条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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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 包括姓名/名称及住所,需明确区分自然人、法人等主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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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必须明确且可识别(如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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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与质量
- 数量需采用共同计量单位并允许合理误差;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可约定检验方法及责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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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或报酬
- 明确支付金额及结算方式,大额交易需附加运费、保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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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期限、地点与方式
- 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及履行步骤,确保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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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明确违约情形及赔偿方式,保障合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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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方法
- 约定仲裁或诉讼方式,包括管辖法院/仲裁机构。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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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需符合法律要求(如书面合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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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合同可参照示范文本,但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