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六个基本要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条款及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是保障合同合法有效的关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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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需明确合同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等身份信息,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标的
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具体对象,如货物、服务或知识产权等,必须清晰无歧义。 -
数量与质量
数量需量化(如吨、件),质量应标注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规范),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纠纷。 -
价款或报酬
约定金钱或财产性权益的支付方式、金额及时间,是合同履行的经济基础。 -
履行条款
包括期限、地点和方式(如交货时间、运输形式),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可操作性。 -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规定违约方需承担的责任(如赔偿、违约金),并预设争议解决途径(诉讼或仲裁)。
以上六要素是《民法典》对合同内容的法定要求,缺一不可。订立合同时需逐项核对,确保条款完整、表述严谨,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