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会计证继续教育的核心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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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 :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的人员,无论是否在岗,均需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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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未取得会计证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同样属于继续教育对象。
二、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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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学分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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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抵免 :通过会计资格考试一科及以上可抵免90分,其他形式(如专业会议)按每天10分计算。
三、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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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计证挂钩 :继续教育不再与会计证直接挂钩,而是与从业行为挂钩,未参加可能影响职称评审、资格考试及高端人才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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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未按规定参加或完成学分的,单位将督促整改;拒不改正的,财政部门可处以罚款。
四、实施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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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需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否则无法登记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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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调整 :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突出实用性与前瞻性。
五、地区差异
部分省份(如山东)对继续教育时间有具体要求,例如2025年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前需完成近年连续记录,当年不作硬性要求。
总结 :会计继续教育已全面覆盖从业人员,且与职业发展紧密相关,建议及时关注官方通知并完成学分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