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公积金封存后,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提取,具体如下:
一、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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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封存满半年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就业)或1年(部分城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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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或离休
提供退休证明或离休文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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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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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供购房合同、**合同及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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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贷:提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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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无房
部分城市允许无房人员按月提取,需提供租房合同或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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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出/境外定居
提供迁出证明或签证材料。
二、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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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通过“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提交申请,上传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1-2个工作日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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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银行卡等材料,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3个工作日内到账。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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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封存处理 :若在异地封存满半年,需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转移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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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提取 :长期未就业且封存满1年,可申请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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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线上渠道暂不支持复杂情形(如购房还贷),需根据具体业务准备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渠道及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