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江门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频次规定如下:
结论 :江门租房提取公积金一年通常只能提取一次,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按月提取,一年12次。
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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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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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提取次数:一般限制为1次(按季度或年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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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房租总额,且单次及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限额(如单身≤14400元/年,已婚家庭≤28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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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需在每年3-4月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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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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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频次:支持按月转账,一年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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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需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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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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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通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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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大额提取或特殊情况,需提供租房合同、收入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