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第三轮承包到期后,国家政策明确以“延包”为主,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原则上不重新分配土地,但无地农民可通过流转、开垦荒地等合法途径获得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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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包政策为核心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直接延长30年,绝大多数农户的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避免频繁调整导致耕地细碎化。仅因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经民主程序和政府批准后,可小范围调整。 -
无地农民的解决路径
- 土地流转: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他人承包地经营权,是目前最普遍的解决方案。
- 机动地或收回地分配:集体预留的机动地、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如消亡户土地)可优先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户。
- 开垦“四荒地”:合法开垦荒山、荒滩等未利用地并获批后,可申请承包权,但需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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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对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如耕地建房)的原承包户,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并重新发包;同时鼓励消亡户亲属主动交回土地,避免资源闲置。
第三轮承包到期后以稳定为先,无地农民需灵活利用现有政策获取土地资源,同时关注地方试点可能的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