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需遵循法定程序与补偿标准,核心包括:红线管控禁止抢建抢种、按投影面积精确测量征地范围、补偿费需公示并足额发放、地方政府需协助完成审批与维稳。以下是具体规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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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控与范围划定:项目确定后,地方政府需发布红线管控通告,禁止范围内新建、改建、抢栽抢种等行为,违者不予补偿。征地面积按设计图投影测量,误差需控制在平田2%、坡地15%以内,现场多方确认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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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与发放:依据《土地管理法》,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等,标准需公示且费用由县级政府在施工前支付农户,严禁截留挪用。例如河南明确要求补偿按法定标准执行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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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地方协作:用地单位需持设计图等材料办理审批,临时用地需单独报批。地方政府需履行听证程序、核发用地证书,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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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涉及林地、矿产的需依法办理专项审批;损坏乡村道路的需修复或补偿;取土优先利用荒地,耕地取土需承担复垦责任。
提示:被征地农民享有知情权与申诉权,若对补偿或程序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核或听证。地方政府应确保流程透明,维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