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考核
小自考获得学位证需满足成绩要求、完成论文答辩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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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达标
所有课程(统考和校考)平均分需达到65分以上,且通过外国语考试或满足主考学校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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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毕业论文
需撰写并通过答辩,论文质量直接影响学位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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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准备
- 基础材料 :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成绩单。 - 附加材料 :学位评定表(需在领取毕业证时同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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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流程
- 初审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审核材料后上报省考试院。 - 推荐与评审 :省考试院通过者由主考学校审核,最终由学术委员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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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审核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正式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予补授。
注意事项 :申请需在领取毕业证时同步办理,材料需真实有效,避免因遗漏影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