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学位证授予条件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核心授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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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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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所有课程平均成绩≥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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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经管类专业需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理工类专业需通过二级考试,计算机专业需通过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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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要求
- 英语四级成绩≥360分(非英语专业)或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英语专业)。
二、替代授予条件
若未达到上述要求,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可申请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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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级学科竞赛获二等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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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科研课题并结题或成果获国家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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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京学院为作者单位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相关专业论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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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科≥5门、英语四级作弊或受校级以上处分者,若符合其他条件仍可获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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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学位需通过硕士学位外国语及学科综合考试,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以上信息以学校教务处最新规定为准,建议咨询教务处获取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