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管理核心岗位,其职责与法律责任如下:
一、基本定义与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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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定位
财务负责人通常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监督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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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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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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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熟悉财经法规,具备组织管理能力及适应岗位的身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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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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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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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及预算执行分析,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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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财务细节,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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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决策支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分析市场趋势,提出成本控制、投资机会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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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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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审计与财产物资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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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财务人员培训,确保财务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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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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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与完整性责任
财务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授意或指使伪造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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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若违反《会计法》,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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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报批评、罚款(单位负责人)或行政处分(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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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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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依法进行核算与监督,禁止伪造、变造财务资料,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财务负责人作为单位负责人,需履行相应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