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嫁妆丰厚的主要原因是法律保护女性财产权、社会攀比风气盛行,以及通过婚姻巩固家族利益的需求。 厚嫁不仅是父母对女儿的疼爱,更是宋代商品经济下婚姻论财的直接体现,甚至出现“嫁资倍于娶资”的独特现象。
宋代法律明确保护女性对嫁妆的所有权。《宋刑统》规定嫁妆属于“妻财”,离婚或改嫁时可全部带走,丈夫无权侵占。这种法律保障促使女方家庭敢于投入巨额财产,因为嫁妆既是女儿的经济保障,也是娘家与夫家建立利益纽带的方式。例如苏辙为女儿置办9400贯嫁妆,几乎倾家荡产,但嫁妆中的田产仍归女儿支配。
厚嫁成为社会地位的象征。士大夫阶层通过豪华嫁妆攀比门第,甚至出现“不厚嫁则家族蒙羞”的风气。南宋漳州地区嫁妆不足会被乡邻嘲笑,而皇族宗室联姻富商时,嫁妆直接与政治利益挂钩。范仲淹家族规定嫁女费用比娶妇高50%,可见厚嫁已成刚性标准。
科举制度催生了“榜下捉婿”现象。富商或低阶官员通过丰厚嫁妆绑定进士出身的潜力股,以此提升家族地位。这种投资逻辑使得嫁妆逐渐商品化,例如王安石嫁女时陪嫁名贵“天下乐晕锦”,既展示财力,也为未来女婿的仕途铺路。
值得注意的是,厚嫁也带来负面效应。贫寒家庭因无力置办嫁妆导致“贫女老不得嫁”,甚至引发杀婴恶习。但总体而言,宋代嫁妆的膨胀是法律、经济与社会观念共同作用的结果,既反映了女性财产权的进步,也暴露了婚姻功利化的问题。这一现象对理解宋代社会结构具有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