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时三金是否需要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三金属于彩礼且需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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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若未完成婚检或登记,彩礼应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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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结婚后未共同居住,彩礼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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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若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压力,可要求返还。
二、三金无需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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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登记且共同生活
结婚一年以上且共同生活,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 三金属于个人赠与
若三金明确为个人财产(如非彩礼性质),无需返还。
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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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口费、礼金等非彩礼部分 :改口费视为自愿赠与,礼金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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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诉讼 :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起诉,法院结合习俗、财产情况等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返还以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及给付是否导致困难为核心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