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入伍通知书后,需重点办理以下手续,确保后续复学、优待等事项顺利进行:
一、学籍/入学资格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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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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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征兵网或入伍地征兵办领取《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填写后寄至学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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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后2年内凭《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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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毕业生
- 大学生毕业生或在校生需在征兵网下载《学费补偿申请表》,经武装部盖章后邮寄学校办理。
二、学费补偿/助学**代偿
- 填写《学费补偿申请表》,经武装部盖章后提交学校财务处,完成学费补偿或助学**代偿手续。
三、优待金及家庭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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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填写《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金审核登记表》,退役后凭身份证、退伍证到武装部或乡镇武装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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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待
- 部分地区需凭入伍通知书申请领取“光荣之家”门牌或慰问金,需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
四、户籍注销
- 持《入伍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无需迁移证。若已领取身份证,仅收回户口簿。
五、其他重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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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材料
- 保留服役档案、荣誉证书等,避免丢失影响后续安置或养老金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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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牌/优待证
- 退役后凭身份证、退伍证到武装部或乡镇武装部申请领取《退役军人优待证》。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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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通知书需妥善保管,电子版备份,可装裱作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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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武装部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