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教师职称评审主要分为五个级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
1. 正高级职称
正高级职称是教师职称评审中的最高级别,包括正高级教师和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这一级别的评审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和师德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对教育领域有重要贡献。
2. 副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教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这一级别的评审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较大成就,能够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具备一定的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
3. 中级职称
中级职称包括一级教师和二级教师。这一级别的评审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
4. 助理级职称
助理级职称包括三级教师。这一级别的评审要求教师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
5. 员级职称
员级职称包括教育员和教员。这一级别的评审要求教师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协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沈阳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年份和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教师们及时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