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为正菱集团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1.8亿余元,涉及约2000人,主犯廖荣纳等8人被判刑,正菱集团被判罚金200万元。
正菱集团非法集资案详情
- 企业背景与负责人:柳州正菱集团曾是广西“百强企业”之一,业务广泛,负责人廖荣纳曾是“柳州首富”,2009年登上胡润百富榜。
- 非法集资手段
- 利用正菱集团子公司正菱担保公司、未登记的“广西廖氏宗亲联谊会互助基金会”、广西客家商会及柳州客家商会等平台。
- 与出借方签订**协议、“互助合作协议”等,以每月支付1% - 10%不等的利息承诺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单位非法吸储或变相吸储资金。
- 设立经办人提成奖励制度,按吸收金额千分之一提成。
- 非法集资规模
- 共向679个社会人员、单位非法吸收存款合计11.8亿余元,以还本付息名义归还3.1亿余元。
- 案件处理结果
- 2017年11月22日,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维持原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正菱集团罚金200万元。
-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廖荣纳等8名被告人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 责令正菱集团、苏某华分别退赔相关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对苏某华等5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分别予以没收。
防范非法集资“三要三不要”原则
- 要理性不要侥幸: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不被其诱惑。
- 要稳妥不要冒险:投资前要查看融资是否合法,企业是否取得营业执照、相关金融牌照或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可冒险投资。
- 要警惕不要盲目:日常理财活动中,要确认是否有正规书面协议,投资过程中的书面凭证、录音录像、照片视频、电话地址等应当保存完好,以便在涉嫌刑事案件时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最大程度减少个人损失。
非法集资手段多样,危害巨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牢记防范原则,避免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