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是唯一子女的证明文件需包含核心信息,确保内容完整、准确。以下是具体写作要点及模板示例:
一、证明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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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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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父母双方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及结婚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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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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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性声明
- 说明该子女为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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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法律依据
- 父母双方声明内容真实、合法,并注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办理。
二、证明模板示例
模板一 (基础版)
该(子)女[子女姓名],属[夫妻生育/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特此证明。
日期:[填写日期]
模板二 (详细版)
该子女[子女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于[生育/收养日期]生育(或被收养),系[父母姓名]唯一子女。父母双方均声明:
- 无其他子女(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 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 内容真实、合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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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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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由乡镇/街道计生办或单位公章盖章,确保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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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
- 若存在非婚生育、再婚等情况,需在证明中明确说明。
通过以上模板和要点,可规范撰写独生子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