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旧车有明确的年限要求,具体分为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种形式。报废旧车需满足注册年限条件(如燃油车最早需2012年6月前登记),置换旧车则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两类补贴均要求旧车与新车车主一致。
-
报废更新的年限限制
旧车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①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②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③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这意味着燃油车车龄需至少11-13年,新能源车需6年以上。 -
置换更新的登记时间要求
售出的旧车必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新车与旧车需在河北省内完成交易。补贴金额根据新车类型和价格分档,新能源车最高补1.5万元,燃油车最高1.3万元。 -
新旧车关联性
无论是报废还是置换,旧车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人,且审核期间新车不得过户。每人每年仅限享受一次补贴,同一新车不可重复申请两类补贴。 -
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需通过指定平台(如“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懂车帝App)提交材料,包括旧车注销证明、新车发票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跨年完成的报废或置换需按2024年政策衔接。
提示: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底,建议车主尽早核查旧车年限及材料,避免错过补贴窗口。具体操作以河北省商务厅最新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