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5年车辆报废再购新车补贴政策如下:
一、补贴对象
-
报废车辆 :需为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
新车购买 :需为新能源乘用车(工信部减免购置税目录)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且与报废车辆同一人。
二、补贴标准
-
燃油乘用车
-
新车价格≤5万元:补贴4000元
-
5万元<新车价格≤10万元:补贴8000元
-
10万元<新车价格≤20万元:补贴10000元
-
新车价格>20万元:补贴13000元。
-
-
新能源乘用车
-
新车价格≤5万元:补贴6000元
-
5万元<新车价格≤10万元:补贴10000元
-
10万元<新车价格≤20万元:补贴12000元
-
新车价格>20万元:补贴15000元。
-
三、申请条件
-
时间限制 :报废车辆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新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完成注册。
-
限制条件 :同一车辆一年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且新车与报废车辆需为同一人。
四、申请流程
-
提交材料:旧车报废证明、新车购车发票、申请表等。
-
审核与发放:补贴通过转账方式发放至车主账户。
五、政策衔接
-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部分完成置换的消费者,或2025年1月1日至政策发布期间完成置换的消费者,可按原标准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