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岗位名称及等级”的填写说明,综合相关文件及政策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岗位类别与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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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适用于履行管理职能的人员,等级与行政级别对应。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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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职:五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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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职:六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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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职:七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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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职:八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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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九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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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十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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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适用于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分为13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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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 :一至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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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 :五至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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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八至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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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十一至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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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
适用于从事技术操作的人员,分为5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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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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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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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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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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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工: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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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名称与等级的填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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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职务名称+等级(如“党总支书记五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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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职称名称+等级(如“教授四级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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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等级名称+等级(如“高级工技术工三级”)。
三、岗位等级与薪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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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等级越高,薪资待遇越高,晋升空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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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正高级对应最高薪资,初级对应最低薪资,且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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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与薪资直接相关,技术等级越高薪资越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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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等级与工作职责、资历挂钩,需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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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岗位等级的划分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单位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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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需同时明确岗位名称、等级及聘期,确保信息完整。
以上内容综合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用规范及具体案例,实际填写时需结合单位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