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报销医保的关键在于“先备案、持卡结算”,目前全国已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及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
备案是前提
参保人需在异地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分为长期异地居住(如退休安置、异地工作)和临时外出(如转诊、急诊)两类。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省内临时就医部分省份免备案。 -
选定点机构
备案后需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备案到城市即可,门诊需按参保地要求选择指定机构。 -
持卡/码直接结算
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院结算,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结算时,药品、诊疗项目按就医地目录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特殊情况处理
未备案或结算失败时,可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需保留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已纳入直接结算,其他病种仍需手工报销。
提示:备案长期有效,但变更居住地需重新办理。建议提前查询就医地政策,确保卡/码状态正常,避免影响结算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