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称评审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外语与计算机能力要求调整
- 取消必备条件 :2025年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这一调整自2017年起已逐步实施。
二、评价条件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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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系列制定标准
自2023年起,甘肃省不再统一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根据“干什么、评什么”原则制定本系列职称标准,重点区分基层与省市属单位人才评价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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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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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医德等考核不合格者,3年内不得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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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个考核年度需合格(称职)及以上,申报造假将“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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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文与业绩要求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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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替代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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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撰写的专著、译著、省部级以上智库成果等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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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等也可作为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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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率调整
- 核心期刊查重率≤15%,省级期刊查重率≤25%。
四、监管机制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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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监管 :建立政府监管、单位自律、社会监督体系,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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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档案与黑名单 :将评审结果纳入社会信用平台,对弄虚作假行为实施惩戒。
五、申报与评审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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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限制 :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受处分在影响期内人员等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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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式 :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和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每人每年仅限申报一次。
以上规定综合了政策调整、评价标准、道德考核、材料规范及监管机制等核心内容,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性与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