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四车辆报废补贴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补贴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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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车型
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均可申请报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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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货车补充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若提前报废并更换国六或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14万元。
二、补贴标准与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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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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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补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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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旧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补贴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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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车辆一年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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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时间要求
报废车辆需在2025年1月8日前完成登记,新购车辆需与报废车辆同属一人且登记在同一名下。
三、政策衔接与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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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窗口放宽
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车辆,若未完成补贴凭证,可延长至2025年1月8日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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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说明
部分省份(如浙江省)对营运货车提供额外补贴,但需满足《道路运输证》等条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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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户车限制 :仅限个人名下车辆,公户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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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时效 :同一年度内仅限一次申请,不可叠加。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具体操作以当地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