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美术生录取原则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如下:
一、设计美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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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排序
采用“校考成绩×750÷300×60%+文化成绩×40%”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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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要求
需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且校考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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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与调剂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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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要求
需达到学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通常为文化成绩的1:1.5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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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外语成绩,再比较校考成绩。
三、史论类专业(如美术学、表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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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要求
需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部分专业需外语成绩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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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校考成绩等。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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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监督 :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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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每年根据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录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