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包括申请条件、评审流程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 家庭经济困难,需为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习成绩:
- 所评学年所修课程无补考记录;
- 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或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班或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以内。
二、评审流程
学生申请:
-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班级评议:
- 班主任组织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推荐,评议结果需在班级公示不少于3天。
学院评选推荐: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申请学生资格,组织评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校评审: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完成最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送省级教育部门。
三、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 每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10月31日前完成学院评审,11月30日前完成学校评审。
与其他奖学金的关系:
-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材料准备:
- 学生需准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总结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明确了申请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尽早准备材料,按时提交申请,以增加获得奖学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