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年奖励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申请,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励志奖学金且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山东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设立,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该奖学金的名额根据高校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特殊学科专业高校有所倾斜。申请者需满足多个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并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且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以内,特殊困难学生可放宽至前50%;同时需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简朴。在评审程序上,要先进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后推选候选人,且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之后学部初审,评审小组根据材料按细则评审并公示。再经校(院)评审公示、系统填报、省级/国家级终审等环节,最终由计财处发放奖学金。同一学年内,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一项励志奖学金,不过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