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00261自考的核心重点包括: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三大板块。掌握这些内容能系统理解我国行政法律体系框架,尤其要关注合法性原则、比例原则的具体应用,以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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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原则
- 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须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
- 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行政行为需适当、必要,避免过度干预,如罚款数额应与违法程度相称。
- 程序正当原则:重点记忆听证程序、回避制度等保障相对人权利的核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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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
- 行政主体资格:区分行政机关(如公安局)与被授权组织(如公立学校),注意委托执法的责任归属。
- 具体行政行为:高频考点包括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对比两者的适用条件,如查封扣押属于强制措施,加处罚款属于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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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途径
- 行政复议:重点掌握复议机关(上级机关或本级政府)及60日申请时效,注意复议前置情形(如纳税争议)。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被告所在地)、举证责任倒置(被告举证)是必考内容,同时关注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类型(维持、撤销、履行等)。
提示:历年真题中,行政行为效力(无效/撤销/废止)的区别和国家赔偿构成要件出现频率极高,建议结合案例强化记忆。考前需重点梳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新修订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