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考转出规定如下:
一、转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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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要求
需在转入地取得 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 ,并完成转入地考籍注册后,方可申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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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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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手续未满 1年 的,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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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 不得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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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转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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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被 停考或延迟毕业 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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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某专业 全部课程合格成绩 ,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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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均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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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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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请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通过"考生入口"提交转考申请,需在3月1日9:00-5日17:00期间完成(系统维护时间22:00-次日8:00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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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确认
向原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提交转出确认,具体流程以当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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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移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至转入地,考生需在转入地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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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专业转考 :当次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且需满足转入地单科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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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更新 :因个人信息错误需先办理更正手续,否则无法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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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转入地考籍电子档案一般于3月18日左右公布,转入确认时间为3月19日-21日。
以上规定综合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考生需确保符合条件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