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具体包含以下20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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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安全
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安全,以及政治制度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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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安全
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以及军事设施、武器装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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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安全
领土主权完整及领土争议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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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安全
国民经济体系稳定,防范经济风险(如金融风险、贸易摩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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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
金融体系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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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全
保护国家文化主权,防范文化渗透与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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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
社会秩序稳定,防范*****及恐怖主义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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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安全
科技创新成果保护,防范科技泄密与技术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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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
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范网络攻击与数据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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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防范生态破坏与资源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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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安全
自然资源开发与储备安全,保障能源供应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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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
核设施与核材料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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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安全
国家海外资产、投资及公民海外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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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安全
太空活动与空间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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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地安全
极地地区资源开发与主权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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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安全
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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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
防范生物技术风险(如疫情、转基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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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安全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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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
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防范数据泄露与滥用。
说明 :不同来源对领域数量存在差异(如16个或20个),可能与统计范围或分类标准有关,但核心领域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