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高考政策,理科和文科的科目划分如下:
一、理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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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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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综合 :物理、化学、生物(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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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750分
二、文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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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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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综合 :政治、历史、地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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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750分
说明 :
- 语文、数学、英语为文理科共考科目,其余科目根据文理科方向选择。- 部分省份采用"3+2+1"模式,"2"为选科(物理/化学/生物或历史/政治/地理),"1"为再选一门文科或理科。以上信息综合自教育部考试院及权威教育平台。